意外险包含意外医疗
意外险包含以下:
意外伤害:死亡给付: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,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。死亡给付是全部给付。
意外伤残: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,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。残疾给付是分付。
意外医疗: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,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。医疗给付规定有最高限额,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,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。
意外医疗保险,属于定额损失补偿性质。必须以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发生为前提,赔付金额不会超过治疗费用。如已从其他渠道(社保、单位补充等)获得补偿,则需相应扣减,且不在约定范围内的费用无法获得补偿。
重大疾病保险,属于定额给付性质。出现理赔时是一次给付总保额。只要确诊合同约定的重疾(或轻症)即可获得赔付,赔付金额根据购买时保险金额确定,与是否发生医疗费用、发生多少、是否从其他渠道获得补偿无关。因此,赔付额有可能远远超出实际治疗费用。